110 學年度交大校區碩士畢業服申請借用作業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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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 學年度交大校區學士、碩士畢業服申請借用作業通知
一、團體借用說明
(一)申請資格:110 學年度學士、碩士應屆畢業生。
(二)申請時間:自 111 年 3 月 14 日(一)至 111 年 3 月 23 日(三)止。
(三)申請方式:應屆畢業生(本人)均需利用本校畢業服系統(以下簡稱本系統)
提出申請。
(四)逾期申請借用:自 111 年 4 月 18 日(一)至 111 年 6 月 10 日(五)止,本系
統開放個別申請借用。(依本校學位服借用要點規定,非於前項申請時間辦理
團體借用者,即為逾期申請,除清潔維護費外尚須繳納行政處理費每套新臺
幣 200 元)
(五)作業流程
1. 畢業生登入本校事務二組網頁,點選本系統
(1)網址:https://academicals.nycu.edu.tw/clothes/s/
(2)登錄程序:輸入學號→輸入密碼(首次使用者,請先點選「第一次使用
請按此」登錄資料以取得密碼)→填寫相關資料。─請詳閱畢業服系統申
請流程說明。
2. 完成線上申請後,於 111 年 3 月 24 日(含)以前,繳費(碩士服 160 元)給系所負責人,再
由負責人統一至出納組繳費。
(六)繳費、領取及歸還作業,皆採團體方式辦理。
二、個別借用
(一)申請資格:110 年 7 月至今已畢業且已完成(或啟用)離校手續之借用者。
(二)申請時間:自 111 年 4 月 18 日(一)至 111 年 6 月 10 日(五)止。
(三)申請方式: 請 於 事務二 組 網 頁 表 單 下 載 處 之 學 位 服 項 下
(https://ga.nycu.edu.tw/ct-general/download),下載並列印「學位服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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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書」,填妥後自行至事務二組辦理借用手續。
三、歸還說明
(一)團體歸還時間: 111 年 6 月 15 日(三)
(二)團體歸還流程
1. 畢業典禮後,畢業生(含逾期個別申請借用者)將畢業服交給系所負責人。
2. 負責人需先至畢業服系統勾選歸還者名單,列印整批歸還作業單及未歸還
清單。
3. 攜帶所列印之文件及畢業服,依規定時程至大禮堂(原中正堂)B1 庫房辦理
歸還手續。
(三)未及時參加團體歸還者,請自行於 6 月 23 日(四)09:00-11:40 或 13:
20-16:00 時段內,攜帶畢業服至大禮堂(原中正堂)B1 庫房個別歸還。若歸
還人數眾多,請依序排隊等候,切勿造成作業人員困擾。
(四)逾期歸還:逾期歸還者,自 6 月 24 日(五)起(當日起算逾期 1 日),需自行至
畢業服系統列印逾期滯還金表單,攜帶本表單及畢業服至事務二組審核後,
到出納組繳費,再歸還至大禮堂(原中正堂)B1 事務二組領物辦公室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借用資格:本校應屆畢業生(含延畢生及當年度已畢業同學)。
(二)辦理時間:上班日 09:00-11:40 及下午 13:20–16:00,16:00 後恕不受
理。
(三)畢業服申請系統已結合離校系統,畢業同學請務必登入本系統進行申請借用
及歸還註記,以免耽誤畢業離校作業。不借用畢業服者,請勿登入系統申請
借用。
(四)借用名單由負責人簽章後,始可向事務二組辦理借用手續。名單須列印兩份,
一份事務二組收存,一份由各系所負責人存查。
(五)借用畢業服須繳交清潔維護費:學士服每套 85 元、碩士服每套 160 元。
(六)自 4 月 18 日(一)起開放逾期個別申請借用,併入團體歸還,惟須繳交行政
處理費 200 元。
(七)為避免未來引起爭議,請負責人發放畢業服時,務必由借用人親自在團體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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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名單上簽名領取,未經授權禁止代簽。
(八)請負責人務必依規定時間(詳附件 1 及附件 2)攜帶畢業服辦理團體歸還手
續。
(九)逾期歸還者須自行辦理,每逾一日須繳滯還金新台幣 50 元(不含例假日),
其上限:學士服新台幣 890 元整、碩士服新台幣 2,020 元整。逾期歸還者若
經事務二組催繳 2 次仍未歸還者,除繳納滯還金外,並送學務處依校規處置。
(十)借用之畢業服(包含帽子、披肩、袍服)應負善良保管之責任,若有遺失、損
壞或無法繳回者,以訂製價賠償。賠償價格:學士服新台幣 500 元整、學士
帽新台幣 220 元整、學士披肩新台幣 170 元整;碩士服新台幣 900 元整、
碩士帽新台幣 220 元整、碩士披肩新台幣 900 元整。
五、聯絡人:童香綾 分機:51711 e-mail: ginatung@nycu.edu.tw
劉淑玲 分機:51717 e-mail: liu0814@nycu.edu.tw